二、创建目标
“平安单位”创建坚持重在人人参与,将长远目标和治安集中整治有机结合,不断提高整体防范意识和能力,力争做到:
1、本单位无被盗、被抢等刑事案件。
2、本单位无失密、泄密事件,无违法行政,无人员犯罪。
3、本单位无群众性事件,无集体或个人越级上访,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,无民转刑案件。
4、本单位干部职工没有人参加邪教组织,没有非法串联和聚集。
5、本单位干部职工没有人参加黄、赌、毒等非法活动。
三、组织领导
为确保我部创建“平安单位”方案的顺利实施,决定成立创建“平安单位”活动领导小组,由部长陈晓玲任组长,副部长王永金、练桂华任副组长,各科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,下设办公室。
四、工作步骤
(一)宣传发动:认真组织学习县委、县政府关于创建“平安**”的有关重要文件,制定工作计划,熟悉了解创建的总目标,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,掀起人人关心,积极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,启动创建我部“平安单位”的工作。
(二)加强硬件建设
1、建立健全节假日值班制度,明确值班人员职责。
2、完善各种登记:单位值班人员登记表、保卫人员巡逻登记表、单位职工法制和保密教育登记表、治安保卫检查登记表、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排查调处情况登记表。
3、档案室、微机室等要害部位落实“三铁一器”。
附:**县委统战部创建“平安单位”领导小组成员名单。
,统战部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